校属各教学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客观要求,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的考核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现将2013—2014学年度师德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法、步骤
1、各教学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成立师德评价考核小组。由各单位一把手担任考核小组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加强对师德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
2、组织考核。各教学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通过一定形式面向广大师生通报师德评价内容和标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力度,考评小组依据广大学生对教师评议情况、相关的考勤记录,分别从依法从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及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对每个教职工做出客观评价;
3、审核、上交材料。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填写《桂林理工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表》(双面打印)、《桂林理工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登记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同时由本单位专人填写《2013—2014学年度师德评价汇总表》、《2013—2014学年度师德评价参评率统计》并加盖公章,根据汇总表的名单排序整理后,于2014年5月23日前将以上表格报送党委宣传部 (屏风南校区办公楼5楼512室),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15860029@qq.com。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凌日飞,5896200。
二、考核等级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对师德师风考核的领导,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师德师风考核目的和意义。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公正。考核结果,将作为当年教师进行奖惩、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单位教师的师德考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附件1 、《桂林理工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表》
附件2 、《桂林理工大学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登记表》
附件3 、《2013—2014学年度师德评价汇总表》
附件4 、《2013—2014学年度师德评价参评率统计》
党委宣传部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