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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校各公有住房住户:
      为了规范公有住房的管理,根据《桂林理工大学公有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公有住房住户均需与学校公房管理部门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到目前为止,符合租住条件的新住户均已签订了租赁协议,请以下住户(名单详见附件)于2014年6月27日前到资产管理处公有房产管理科办理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相关手续,没有按规定办理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的,资产管理处将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清理。附件: 点击浏览该文件
      联系电话5891321

    桂林理工大学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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