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训是劝导和要求广大师生共同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与道德规范,既是学校办学理念、治校精神的反映,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所学校教风、学风、校风的集中表现,体现大学文化精神的核心内容。
为进一步通过校训凝聚共识,体现育人导向,内聚合力,外树形象,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凝聚力、自信心和自豪感,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建校60周年前夕,面向校内外开展桂林理工大学校训征集活动。
一、征集对象
本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海内外校友和所有关心、支持桂林理工大学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校训要求
1.在内容上应反映为人、为学、为事等多方面要求,应兼顾学校的历史积淀和未来的发展方向,既能把握时代潮流、彰显学校特色,又能体现人文关怀、融合办学理念,立意深远,具有较强的时代感;
2.语言精练,言简意赅,寓意深远,彰显特色,字数以不超过10字为宜。
3.注明构思设想,如有典籍务必请注明出处,并阐释其原义和时代内涵。
4.避免雷同,不得模仿抄袭。
三、征集时间
2014年6月15日至7月15日。
四、投稿说明
1.参加征集的作者请下载“桂林理工大学校训征集表”(见附件),并详细填写相关内容。校训作品可以以三种形式进行提交:(1)以信件形式提交的,在信封上标明“校训征集”字样,作品手写、打印均可,手写则要求字迹清晰;(2)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作品,提交文件名统一为“桂林理工大学校训征集”;(3)直接到桂林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进行提交。
2.交稿地点:桂林理工大学南校区办公楼512办公室。
3.邮寄地址: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邮编:541004
4.联系电话及邮箱:0773-5896200;1401380634@qq.com。
5.凡送交的作品无论是否采用,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6.最终采纳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
五、评选程序及奖励
(一)评选程序
1.征集的作品由学校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确定10件入围作品。
2.入围作品在全校公示。各二级学院、部门负责收集师生员工对入围作品的意见和建议,党委宣传部同时开设网上意见箱,广泛征求意见。
3.根据专家评审和师生员工的意见情况,选出3件作品上报学校,由学校研究确定最后的获选作品。
(二)奖励办法
对于入围作品和最终采纳作品,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桂林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桂林理工大学校训征集表
桂林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四日
上一条:关于评选201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