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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3〕14号)、《桂林理工大学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桂理工〔2023〕10号)、《桂林理工大学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方案》(桂理工人〔2023〕32号)等文件精神和职称评审审批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对2023年学校自主评审职称的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6日—2023年12月1日)。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12月1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学校职改办 (屏风校区办公楼108室,电话:0773-5896142)或学校纪委(雁山校区行知楼A203室,电话:0773-8989709/5891506)。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桂林理工大学2023年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6日

    上一条:关于2023年度在职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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