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政工职评办《关于组织2021年度政工业务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政工业务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
1.事业单位须是管理岗位主要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参加政工业务考试,其他人员一律不许参加。
2.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具备《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规定的管理岗位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许参加考试。
3.事业单位初次参加政工专业评审的人员,按照《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第7条规定执行。
二、组织政工业务考试
1.试卷分类。试卷分为高级试卷和中级试卷两类。
2.组织考试。7月24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全省统一进行政工业务考试(具体地点待定)。
3.考试题型。分为“简述题”和“思考论述题”两种题型,由考生结合工作、学习实际回答。
三、合格证有效期限
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分别是:考试成绩60分—70分,当年有效;71分—90分,两年内有效;91分以上,三年内有效。
四、需提交材料
1.《2021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报名表》
2.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5张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填报《2020年度河北省政工业务考试报名表》,务必于7月7日17:00前将报名表和照片统一报送至党委宣传部408室。
联系人:陈如智 联系电话:6905859
党委宣传部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