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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河北)项目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日期:2021-04-14点击数:来源: 科研处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导向作用,做好2022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河北)项目指南方向征集和编制工作,保证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方向与我省紧迫重大需求相衔接,现将征集项目指南方向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领域。

二、项目类别

本次征集指南建议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和“集成项目”。 “重点项目”项目直接经费资助强度260万元左右/项,资助期限4年;“集成项目”直接经费资助强度1300万元左右/项,资助期限4年。

三、建议要求

指南建议要求注重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与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战略,紧密结合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联系相关企业针对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中“卡脖子”技术底层瓶颈科学问题及前沿科学问题凝练指南建议,要重点体现河北问题、河北优势和河北特色。

1.科学性。项目指南中研究方向设置要聚焦科学问题,应当提炼精准,导向明确,特色鲜明,且具有前沿性;项目指南研究方向应当具备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项目指南研究方向要具有创新性,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需要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

2.规范性。项目指南研究方向要强调对当年申请项目的指导作用,项目指南研究方向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语言精练,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少字以及错别字等问题。

3.安全性。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指南方向,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起到审查和监管作用。

四、其他要求

1.推荐单位。请各单位认真开展指南方向建议征集工作,组织专家论证后统一提交建议材料,原则上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推荐的指南方向建议。

2.申请代码。每条项目指南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学科,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

3.材料报送。各单位应统一组织材料推荐,其中,单位推荐函(附件1)和指南方向汇总清单(附件3)需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29日前报送纸质版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指南方向建议(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每一文档应命名为“领域+学科代码+姓名+单位”,如“电子信息+E0206+张三+××学院”。

邮箱:hsxykyc@163.com

                                                                                                                                   科研处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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